Source: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除了重置葵青貨櫃碼頭外,坊間有團體建議,於碼頭上蓋加建平台以興建房屋,令現有碼頭可繼續運作之餘,同時可增加住宅單位,料涉及18萬伙新增供應。



貨櫃存放區上方 設平台建住宅

團體建議,於海濱60米至80米以外,貨櫃箱存放地區上方20米至30米位置,興建平台用作建造住宅單位,下方空間繼續存放貨櫃,可以更有效善用碼頭現有用地,亦毋須搬遷及填海重置碼頭。

本地著名建築師嚴迅奇於公開研討會曾指出,若將整個碼頭發展,可興建達18萬伙,與9個太古城的規模相若,若方案落實,最快可於78年內,可以正式建屋。



商貿樓層分隔 住宅及碼頭

另外,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周明權認為,現不少住宅物業設於港鐵站或公共交通交滙處上蓋。假設於碼頭興建上蓋,並以商貿樓層分隔住宅及下層貨櫃碼頭,實際上與現有的模式未有不同。

不過,於碼頭上蓋加建平台,亦要面對多重挑戰。要在發展上蓋時,不影響碼頭的持續運作,會涉及複雜技術及緩解措施。同時要與業權人進行磋商,探討是否有權參與發展計劃,土地用途亦要進行改劃。

至於配套方面,碼頭加建住宅後,區內人口勢急增,並產生額外交通流量,有需要檢討區內運輸系統發展,如擴大及改裝港鐵青衣站、葵芳站和荔景站等。

除此之外,葵青貨櫃碼頭上蓋發展住宅,亦要評估碼頭運作時產生噪音、眩光及空氣質素等等問題,對上蓋居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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