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新近地監局公布多宗代理及公司違規個案,當中包括香港置業被地監局指未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提供貸款予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指稱二,違反《常規規例》第15條,未有設立妥善的程序或制度以監督和管理其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以確保其僱員遵守《條例》的條文,其僱員向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提供及/或提出提供貸款。被地監局裁定違規,合共罰款15萬及提出譴責。

  此外,該公司代理林耀文及翁嘉慧,因未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提供及/或提出提供貸款予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其中,林耀文被地監局暫時吊銷牌照4個星期、 罰款1.5萬、及譴責,另外亦須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畫下的12學分;而翁嘉慧被地監局暫時吊銷牌照1個月、罰款1.5萬、及譴責,另外亦須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畫下的12學分。

  另外,利嘉閣地產則被地監局指違反《常規規例》第15條,未有設立妥善的程序或制度以監督和管理其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以確保其僱員遵守《條例》的條文,其僱員先後在互聯網上以個人身分,而並非以地產代理公司身分,發出有關一手住宅樓盤的廣告。被地監局裁定違規,罰款6萬及提出譴責。

  除此之外,該公司高級分區董事譚健偉、首席分區董事鄧俊文,分別被地監局指,違反《常規規例》第15條,持牌人未有設立妥善的程序或制度以監督和管理其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以確保其轄下的人遵守《條例》的條文,持牌人轄下的人先後在互聯網上以個人身分,而並非以地產代理公司身分,發出有關一手住宅樓盤的廣告。各人分別被地監局,罰款1.5萬及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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