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Sing Tao Daily


(星島日報報道)地產代理向來是競爭最激烈的行業之一,新近地監局公布多宗代理違規個案,最矚目為香港置業代理張國俊於17年銷售南昌站一個新盤時,因沒有履行向買方提供現金回贈的承諾,及以書面形式作出,並具體列明有關現金回贈的條款及形式。被地監局判定違反操守守則,該名代理合共被局方罰款10.3萬,兼提出譴責。

  另外,地監局指,一般類似的案件指稱會牽涉暫時吊銷牌照的判處,但考慮該名代理牌照將於研訊日的幾天後便屆滿,因此不適宜判處暫時吊銷牌照的罰則。

  據地監局最新資料顯示,案件於本月初進行裁決,地監局指香港置業代理張國俊,違反兩項指稱:指稱一,沒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7.2段,沒有履行他向買方作出的提供現金回贈的承諾;指稱二,沒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沒有將他對買方作出的現金回贈的承諾以書面形式作出,並具體列明有關現金回贈的條款及形式。

  據判決書顯示,買家於2018年1月27日透過Whatsapp向代理追討回贈確認書時指「請問何時我們可以收到正式的rebate letter證明拿85%回報?」。

  代理於2018年2月14日回應指「我同你之間無做回佣㗎喎」。紀律委員會認為,若根據代理說法,一般合乎情理的回應會是「第II期(或這次)沒有回贈」,代理的回應「我同你之間無做回佣」則顯得十分奇怪。紀律委員會認為,該代理的證供並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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