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新近地政總署批出多宗補地價個案,其中滙豐位於山頂中峽道19號大班屋(見圖),門外連50米公家路,而地契寫明業主有通道的「通行權」,有不受干擾通過的權利,也須負責該通道的建造維修;新近滙豐就該路段以138萬完成補地價,將地契中有關通行權的條文刪除,藉以解決路權問題。事實上,滙豐早在1973年以430萬購入該大屋,面積約8900方呎,提供予該行最高負責人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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