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Sing tao daily


  (星島日報報道)近日地監局公布多宗違規個案,包括中原地產因違反地產代理條例,未有確保其管有的住宅物業的訂明資料準確性等,被局方裁定違規,合共罰款26000元及譴責。

  據地監局資料,案件於上月初進行裁決,指中原地產違反兩項指稱,其中指稱一,違反《地產代理條例》第36(1)(a)(i)條,未有確保其管有的住宅物業的訂明資料的準確性,以及指稱二,違反《常規規例》第9(3)條,安排或准許以有別於賣方所指示的價格宣傳有關的住宅物業。

  中原地產並未有人士出席研訊,僅以書面方式承認地監局對其作出指稱,及指稱的案情,並同意研訊在其缺席的情況下進行,被局方裁定違規,合共罰款26000元及譴責。

  另外,順利興業有限公司以太子物業名稱經營,則違反《常規規例》第9(5)條,未有在有關的地產代理協議(表格3)終止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將由它發出或安排發出的有關住宅物業的廣告移去,被局方裁定違規,罰款1500元及譴責。

  此外亦有3名代理涉及違規行為,其中一名代理劉嘉麟,因未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7.2段,在公眾地方張貼廣告,被局方裁定違規,罰款1500元及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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