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蒙擬併毗鄰政府地 「公私營發展」建2065伙
來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為增加土地供應,去年在《施政報告》提出的「土地共享先導計畫」,藉以釋放私人土地發展潛力,並獲發展商「響應」;其中,內房萊蒙國際等持有的元朗唐人新村項目,連同毗鄰政府土地,搶先向城規會申請作公營、私營及首置住宅綜合發展,合共提供2065伙,總面積達180萬方呎,當中公營及首置盤佔比共66%,涉及1363伙,餘下33%為私營房屋發展。 政府提出的「土地共享先導計畫」,申請所涉及的新增樓面,將由政府與申請者「共享」,當中不少於六至七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對發展商具一定吸引力。其中,內房萊蒙國際等持有的元朗唐人新村孖峰嶺路地皮,連同毗鄰政府地皮,新近向城規會申請作公營、私營及首置住宅綜合發展。 據城規會文件顯示,該項目鄰近翠峰及瑋珊園;位於唐人新村丈量約份第121約地段第1387號A分段餘段、第1387號餘段、第1388號等地段,現時為棕地;地盤面積約27.75萬方呎,當中約8.34萬方呎為政府土地,以地積比率6.5倍發展,總可建樓面達約180萬方呎,其中住宅樓面涉約138.7萬方呎。 擬計畫興建8幢樓高34至39層住宅大廈,合共提供2065伙,當中公營及首置房屋佔整體約66%,當中位於地盤東面的政府土地擬建2幢公營房屋,涉及660伙;至於地盤西面及南面擬建私營房屋及首置單位,均涉及3幢私營及首置單位,提供約702伙及703伙。 另外,項目亦設有約41.62萬方呎的商業及社區設施用途樓面,擬建2幢最高8層的非住宅建築,包括提供約8.6萬方呎零售商場;餘下33萬方呎樓面為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分別提供1座不超過8層的安老院舍、幼兒中心、1座不超過8層的小學、青年旅舍、文娛中心及濕貨市場等。 申請人指,是次申請的項目原為住宅(甲類)1及住宅(乙類)1,擬議修訂改劃為 「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分層住宅、住宿機構、社會福利設施暨學校綜合發展」地帶,以促成一個包含公營房屋、首置盤及私人住宅單位、零售、一系列社會福利服務及一所小學的綜合發展項目。 同時,為配合擬議發展,將設有一層地庫停車場,以提供所需的泊車位及上落客貨區。此外擬議發展將提供一系列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包括一所幼稚園、幼兒中心、青年旅舍和青年中心、社區會堂及一個濕貨街市。 該幅土地的東部用地,早前已被房委會列為朗邊第2期公營房屋發展計畫內,當時房委會曾稱因涉及私人土地,故需要先完成改劃土地用途後,再進行收地及土地平整工程,預計於2028/29年度落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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