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就違規提上訴
Source:Sing Tao Daily
(星島日報報道)地產代理行業競爭激烈,違規行為不時有發生。中原地產就因銷售荃灣一個新盤,向買家提供貸款一案,上月地監局裁定違反操守守則,罰款30萬及譴責,該公司就地監局的判決提出上訴。 案情指,中原地產在2017年銷售荃灣一個新盤時,向買家提供貸款(即代客墊支),上月8日被地監局判定違反操守守則,該公司被地監局罰款30萬及譴責。 據地監局資料指,該公司涉及兩項指控,其中指控一違反《操守守則》第3.2.1段,提供貸款予一手樓盤準買家;及指控二違反《常規規例》第15條,未有設立妥善的程序或制度以監督和管理其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以確保其轄下的代理遵守《地產代理條例》。 地監局判決書顯示,中原地產過去共有約230項違規記錄,其中6項為指控一的同類個案。並指該公司並沒有切實執行一套妥善有效的管治及監督系統,以防止員工向準買家提供或提出貸款,及防止同類違規時件再次發生。同時局方亦指出,該公司管理人員似乎未曾因上述事件而受到處分。 中原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因該行已就判決提出上訴,現階段不方便作任何評論,或待上訴結果出現後再作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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