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Sing Tao Daily


(星島日報報道)地監局指新近有5宗地產代理違規個案,其中有兩名代理在處理租賃事宜中,在沒有先核實該搭建物的業權擁有人的情況下,便為非業權擁有人及租客安排有關租賃事宜及簽署租約。

  被地監局裁定違規,提出譴責,及暫時吊銷牌照1星期,同時需參加並完成局方的持續專業進修計畫,並取得12個學分。

  另外,一名地產代理在推銷一手新盤時,未有佩戴地產代理證件或職員證,被地監局裁定違規,同時提出譴責,及需參加並完成局方的持續專業進修計畫,並取得6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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