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Sing Tao Daily


(星島日報報道)地產代理向來是競爭最激烈的行業之一,新近美聯有兩名代理於17年銷售荃灣一個新盤時,因沒有履行向買方或其親屬提供佣金回贈的承諾,而被地監局判定違反操守守則,該兩名代理分別被局方罰款20萬及15萬,及暫時吊銷牌照4星期。

  據地監局最新資料顯示,案件於上月中進行裁決,其中曾氏代理因沒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7.2段,沒有履行向買方或其親屬提供佣金回贈的承諾,而被局方譴責、罰款20萬,及暫時吊銷牌照4星期,另外需要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畫下的6學分。

  另一名吳氏代理亦因上述案件而被局方譴責、罰款15萬及暫時吊銷牌照4個星期,另須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畫下的12學分。

  地監局紀律委員會認為,相對其他類似案件,本案中的兩位代理令人更感失望的是,他們在有關回贈確認書(即確認書I和確認書II)已獲公司審批同意的情況下仍拒絕履行該承諾。而吳氏更已以主管的身分在確認書I和確認書II中簽署,但仍拒絕履行該承諾,紀律委員會認為她就此違規事件須承擔更大的責任。

  地監局指本案性質嚴重,涉及17年處理荃灣新盤6個物業買賣時,佣金回贈金額高達逾100萬。兩位代理的違規行為涉及誠信問題,紀律委員會認為對兩位代理的判決必須反映本案的嚴重性。

  另外,局方認為該行的回贈表格內容以細字列明有關24小時的限制,局方認為該表格的上述安排容易誤導買家,極不恰當。指地產代理和代理公司有責任在和買家交易相關的所有安排,包括佣金、回贈等,應事先把相關的條件和手續清楚告知買家,而不是以一些複雜、冗長、含糊的文件或程序處理。紀律委員會希望該代理公司能盡快改善。

  美聯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表示,目前已知悉有關事件,集團有一系列的機制去處理違規事件,對於是否上訴仍是員工的個別決定。對於回贈確認書的問題,一路以來集團的回贈確認書都不斷改善,現時集團將會與法務部細心研究局方判詞及改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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