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違新盤回贈承諾 不服判決申請上訴
Source:SING TAO DAILY
(星島日報報道)上月初兩名利嘉閣代理,因違反履行對新盤買家的現金回贈承諾,被地監局裁定違反操守守則,各被判停牌六星期及罰款,但兩人目前不服判決,並作出上訴。 據地監局資料顯示,涉事的利嘉閣黃姓及黎姓代理,於16年促銷沙田區一個新盤時,因違反履行對買家作出現金回贈的承諾,於8月初進行紀律研訊,已被該局裁定違反操守守則。 利嘉閣總裁廖偉強回應,上訴由涉案的前線代理自行提出,但不代表公司立場,對事件也不會作進一步回應。 另一方面,中原地產有代理於16年銷售啟德一個新盤時,提供貸款予準買家(即代客墊支),被地監局判定違反操守守則,罰款25萬,中原發言人指出,公司的確就上述事件作出上訴,惟上訴的各項細節則不作評論。 至於上述案件,於上月中進行裁決,局方指該案性質嚴重,涉款約30萬,相信準買家在沒有代理的貸款下,不會提交4份購樓意向書,貸款會誘使準買家在沒有周詳考慮財政能力下,作出購樓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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